關于劉安學訴馬支林仲裁裁決公告
來源:本網時間:2025-06-16 15: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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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勞人仲案公〔2025〕60號
馬支林:
本委于2025年4月25日受理劉安學訴求你支付拖欠工資90000元的勞動爭議案(江勞人仲案字〔2025〕60號),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點30分依法組成仲裁庭并開庭審理,由于你未到庭且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被申請人馬支林應于本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2022年7月至10月拖欠的工資10170元,被申請人廣東恒易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本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申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決,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申請人如有證據證明本仲裁裁決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本仲裁裁決。
自發布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河源江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6月16日
附注:
本委地址:河源江東新區管理委員會養護中心大樓101室
聯系電話:0762-3133260/313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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